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 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学生“先进集体”“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学字〔2022〕86号)精神,学院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结合学生在校实际情况,严格评选程序,按照各专业人数、学生智育成绩排名与2021-2022学年德体美劳及智育附加分成绩,学生品德及获奖情况为依据,认真进行评定,拟推荐王亮祥等111名同学获得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,李清心等24名同学获得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,现予以公示。具体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—2022年11月18日,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蒋老师(联系方式:6516981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