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既然能从事临床药物治疗又能从事临床药理学研究的,熟悉国家药政法规政策的高级医药人才。
二、基本要求
1、热爱祖国,具有崇高的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开拓进取,全心全意为人民医药卫生事业服务。
2、掌握药学基础知识、临床药理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,熟悉有关药政法规,能应用临床药理学知识从事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和临床药理学研究,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三、学习形式与学制
1、学习形式:业余
2、学制:三年
四、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
主干学科:医学基础、药学基础、药学专业课程。
主要课程:分析化学、生理学、生理学、病理学、药理学、药物化学、药物分析、药剂学、临床药理学、药物治疗学等。
五、毕业实习
根据《实习大纲》的要求,本专业毕业实习根据学生所在工作岗位的不同,全部利用上课以外的时间,结合岗位实行自行选科实习。
六、成绩考核与毕业
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,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,成绩记载按百分制;考查在教学过程中进行,成绩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记载。
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方可毕业。